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5批)

延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jxmsmp.com 2018-06-12 11:17[field:pubdate function='strftime("%Y-%m-%d %H:%M:%S",@me)'/] 【字体:

一、新乡市延津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00(*)。

反映情况:新乡市延津县经济开发区经十三路中段台冠电子对面,河南康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每天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排放氯气、氨气,气味刺鼻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河南康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经十三路路西,厂区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该公司年产5700吨PVC发泡板项目2013年11月28日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3年12月16日通过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新环监(2013)353号》,2015年11月20日通过延津县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延环验(2015)09号》。

2018年6月8日,我县对河南康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检查时,公司正在生产,我们对公司周边的村民及路人进行了走访调查,据附近村民及路人反映,平时在该公司生产过程中院墙外边并未闻到难闻气味,也未发现有粉尘现象。延津县环境保护局责令该公司找有资质的监测公司对公司排放废气进行监测。2018年6月9日,该公司委托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分别对有组织废气1#、2#、3#、4#混料工序除尘器出口废气流量、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进行检测;对1#,2#挤出工序UV等离子处理设施出口废气流量、VOCS、非甲烷总烃、HCL氨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进行监测。对无组织排放废气上风1#、下风向2#、下风向3#、下风向4#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Hcl氨进行检测,6月11日,河南康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向延津县环境保护局提交了检测报告《河南松筠检测字(2018)第1235号》,各项指标显示,该公司所检测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经现场核实,没闻到刺鼻难闻气味,未见粉尘污染严重现象。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