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8批)

延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jxmsmp.com 2018-06-13 10:27[field:pubdate function='strftime("%Y-%m-%d %H:%M:%S",@me)'/] 【字体:

    一、新乡市延津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80078)
    反映情况:新乡市延津县榆东产业聚集区亚洲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私自回收废旧电池、电瓶,私自倾倒电瓶液,无证经营,非法储存。代理回收人及地址:李西成,新乡市人民路与西环路西北角十里铺村。朱可川,新乡市解放路南桥。潘强,封丘县黄德镇平街村。许守峰,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李文龙,封丘县黄陵村。王景胜,封丘县居厢镇桑村。唐志华,长垣县蒲西区蒲西街顺丰汽修。
    调查核实情况:新乡市亚洲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位于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厂区占地面积25500平方米,总投资:11625万元。该公司年产处理15万吨废旧蓄电池综合再利用项目2008年12月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2月9日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豫环审(2009)40号》,2013年5月23日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环保竣工验收《豫环审(2013)246号》。
    2018年6月11日,我县对新乡市亚洲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检查时,公司未生产,通过查看公司相关手续,得知2012年6月28日公司办理了新乡市废旧铅蓄电池及含铅危险物回收处理特许经营协议及2013年7月5日办理了河南省危险废物许可证《豫环许可危废字51号》,通过勘查厂区未发现有倾倒电瓶液现象。询问公司相关人员得知公司聘用封丘县李文龙、长垣县唐志华为公司采购废旧蓄电池区域经理,并有聘用合同。李西成、朱可川、潘强、许守峰、王景胜非公司员工,与该公司无任何关系,并有公司出具的证明。
    所以认定该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延津县环保执法人员及延津县产业区管委会加强对该公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该公司遵章守法,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