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和程序,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入户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验收,我县 李恒田 等 4171 人符合贫困村人口退出标准,现予以公告。(后附名单)
附件: 2017年脱贫人口名单.xls
延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 年 1 月 3 日
根据《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和程序,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入户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验收,我县 李恒田 等 4171 人符合贫困村人口退出标准,现予以公告。(后附名单)
附件: 2017年脱贫人口名单.xls
延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