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0批

延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jxmsmp.com 2018-06-17 00:33[field:pubdate function='strftime("%Y-%m-%d %H:%M:%S",@me)'/] 【字体:

新乡市延津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103

一、反映情况

新乡市延津县胙城乡贾庄村西,长期有卖沙的人在此处抽沙,目前已抽出了一个20米的大坑。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所反映的抽沙点位于新乡市延津县胙城乡贾经查,群众所反映的抽沙点位于新乡市延津县胙城乡贾庄村西北2000米与卫辉市交界处,原由胙城乡西小庄村村民王志河从原渔塘承包人孙志轩手中转包后用于鱼塘养殖使用,后因老渔塘水位下降已无法进行养鱼而一直荒废。2018年2月22日,原渔塘承包人孙志轩雇用卫辉市梁村人国强(小名)以清洗渔塘为由对该鱼塘开始抽沙,并造成渔塘南侧3114.8平方米的土地塌陷。经实地踏勘,该鱼塘目前深约10米,其中水面以上约8米、水面以下约2米,其地类为沼泽地。2018年2月27日,延津县国土资源局及胙城乡国土所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违法抽沙后,立即对孙志轩雇人违法清洗渔塘抽沙行为进行了制止,并责令其因抽沙造成土地塌陷处进行回填整改,随即又对其采取了停电、拆除抽沙设备等相应措施。

2018年6月12日,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后,我县立即责成有关部门对该抽沙点进行了现场核查,并未发现新增抽沙迹象,抽沙点仍然保持原查处制止时现状。因该鱼塘抽沙点与卫辉市地界紧邻,其西侧就归卫辉市管辖地,原从该鱼塘所抽出的沙目前均堆放在卫辉市界内,群众反映的所卖的沙均从卫辉市界内运出,我县胙城乡界内并未发现拉沙卖沙现象,因此群众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孙志轩抽沙点存在未按要求进行回填整改,现场已责令当事人定期进行回填整改,并责成胙城乡政府、延津县国土资源局就所反映问题,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各渔塘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制止整改,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1、延津县国土资源局已联系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对孙志轩擅自抽沙破坏土地程度申请进行鉴定,如涉嫌构成犯罪,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督促当事人抓紧对因抽沙引起土地塌陷地点进行回填整改。

四、问责情况

鉴于县国土资源局、胙城乡在环境治理攻坚战中工作不鉴于县国土资源局、胙城乡在环境治理攻坚战中工作不力,启动了问责程序,对县国土资源局分管执法监察的大队长姜澎涛(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予以警示约谈,对胙城乡国土所长霍明献予以免职;对胙城乡分管国土工作的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延松予以警示约谈,对胙城乡贾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贾伟予以诫勉谈话。

 

                                        201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