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部署,2017年11月23日至12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对照反馈意见我局党组进行了认真整改。经过两个月的全面整改,收到了明显成效,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对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专题研究,明确提出整改问题必须彻底解决,整改必须全部到位,否则决不罢休。组织动员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积极行动,全面整改,形成了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强力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方案,责任到人
详细制定《中共延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列出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类、逐项解决巡察组反馈的各项问题,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高度重视,抓出实效
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和督办,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其他同志负责对分管单位的整改工作。整改期间,根据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和5个方面意见建议,共梳理出15项整改任务:共建章立制 10项,约谈 8人,责令1人写出书面检查,对4名执法不规范和案件审核把关不严人员全局通报,县纪委、县监察委对6名涉嫌违纪人员立案审查,县纪委对6人诫勉谈话;退款6673.40元,其中值班补助款2960元,其他违规违纪款3713.40元,补缴党费4827.69元,补缴工会会费13180元。经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目前,我局在党建、作风纪律整顿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机关风貌明显好转,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核心意识不强,基层党建问题突出(共3项)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政治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时长不少于一小时,并做好学习记录。②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进行明确界定,研究确定重大资金1万元以上为上会议事标准,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③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做到党务工作专题研究,专门机构、专门人员抓落实,会务记录设专用本。
2、关于组织生活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生活会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党委委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心,广泛征求基层同志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的意见,查找好自身在政治思想,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开展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会中破除“好人主义”思想,树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和敢担当精神,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认真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个人存在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并上报上级党组织。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及时调整基层党支部成员,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具体负责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党建办公室强化对基层支部工作的督导检查,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③理清近年来的党费收缴情况,补缴不足额党费。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共83人补缴2014年-2017年党费4827.69元。现已按照标准,建立台账,规范党费收缴行为。
3、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①要求各支部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②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通过召开党组会议、机关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工作制度,年底各党委委员及支部书记在述责述廉工作中,向局党组书记汇报抓党建工作,将抓党建工作作为年底报告内容之一。③建立规范的党建工作机制,印发《党建工作七项制度》。每年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四次。④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引领、指导作用,研究部署全系统党建工作,并做好专门记录,有专门机构负责落实。机关党办负责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发展党员台账和档案,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⑤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抓好贯彻落实。设立党务公开栏和党务工作流程图、政策宣传版面等宣传阵地,及时将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党组织机构调整、发展党员计划、慰问老党员、党员义工服务、党费收缴、党员评先、换届选举等重要需要公开的事项予以公开,将党务公开落到实处。⑥加强学习教育管理,制定学习计划,周二集中学习制度坚持不懈。建立完善学习签到记录,每人配备专门笔记本,并经常性检查,定期进行政治理论和专项知识测试,确保学习效果。⑦由局党办、局办公室、局监察室组成督查组,对系统各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和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查,通过随机检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督促系统各单位落实好抓党建工作责任。
(二)“两个责任”虚化弱化,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实(2项)
1、关于党组带头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足,教育管理失责问题。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定《中共延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延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方案》。②每年局党组专题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首月召开1次,如有上级安排,随时召开。每年至少召开全系统2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③对“两个责任”清单进行细化,把落实“两个责任”要求细化为具体工作措施,印发中共延津县工商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延津县工商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中共延津县工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责任分工》的通知。④中共延津县工商局党组印发《中共延津县工商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下发《2018年度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严,每月至少组织1次廉政警示教育学习。
2、关于纪检组“三转”不到位,监督执纪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①局纪检干部做好与派驻纪检组工作对接,专职专责,明确职能,突出主业,找准履职站位,主动作为,回归纪检本职。②对“老好人”纪检专干,强化学习,提高认识,转变作风,纠正以往作为,否则,轮岗交流。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箱,方便社会各界监督。④落实每周领导带班检查制度,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及时通报,及时纠正处理。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四风”问题依然存在(4项)
1、关于违规发放福利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对存在违规发放值班补助问题的事项进行自查自纠,对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对违规发放值班补助资金积极退回,退缴违纪资金2960元。
2、关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吃大锅饭问题。
整改情况:该笔费用是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专项资金,只能用于职工的医疗和职工体检方面的支出。为了实现职工结合自身状况有选择性的体检,县局仅仅统一安排基本项目的体检,其他项目由各位职工自定,县局掌握总体额度。分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及县局聘请人员三个类别,不存在平均发放问题。但经办人员图省事,列表平均分配,造成列表反映问题不实。现将当时体检人员体检费用明细如实显现,重新列表,予以更正。
为了保障体检到位和体检资金正确使用,我局下发《关于体检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所有体检持卡人员于2018年9月底前将体检项目体检完毕,逾期不体检者将予以收回;同时向原体检单位延津县人民医院和新乡美年大健康公司发函《关于体检卡有关事项的函》,进一步明确体检卡只能用于体检,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3、关于单位经费为个人买单问题。
整改情况: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国办【1986】29号)“统一着装人员自己负担工料费30%”的规定,对2014年至2017年购置服装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经核实,2015年用单位经费支付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30%工商制服费用1494元,由职工个人已退缴。②在下步购置服装工作中,将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国办【1986】29号)“统一着装人员自己负担工料费30%”的规定,按照规定要求执行。
4、关于违规列支会议用酒、招待费问题。
整改情况:①现由派驻纪检组正在调查。②研究制定《延津县工商局公务灶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并抓好落实,严把财务支出关口。
(四)基层执法不规范,自由裁量成随意裁量(3项)
1、关于同案不同罚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4月3日,组织举办了系统执法办案单位规范执法培训班,重点学习了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2012年修订)》,系统70名执法办案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2、关于处罚畸轻畸重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3月-4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纠活动,整顿执法作风。全局7个执法办案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对2014年以来223件无照经营案件进行自查清理,对类似案件的主办人员由主管局长进行约谈,共约谈6人。
3、关于选择性执法问题。
整改情况:①统一文书格式,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规范书式文书和电子版文书,制作了说理式文书样本,在案件终结报
告中对案情进行真实详尽的描述,对每起案件严格按办案程序办理。②严把核审关。办案人员制作说理式终结报告,做到监督与发展、服务相结合。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4名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理,予以责任追究。
(五)财政法规观念淡薄,财经纪律执行不严(3项)
1、关于财务监管存在制度性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出台《延津县工商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财务支出管理办法》,严格事前审批,严格事中监管,严格事后审核,实行“两单”管理,即:预算支出审批单、预算支出办结单,做到审批、经办、核实三分离,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织牢织密财务监管网。
2、关于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部分财务支出票据与实际经营事项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局派出调查组核实有关情况,情况属实的由经办人员索取商户相关证据和情况说明,重新取得与行业相符的发票,对应报销凭证予以补充纠正。对购买物品价格不实虚列支出的,由相关人员退回,退回资金2219.4元。
3、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使用随意问题。
整改情况:①制定下发《延津县工商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使用。②严格按照工会财务管理规定,独立建帐,独立核算,健全制度,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③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按实际标准补缴工会会费,共119人补缴会费13180元。④认真组织学习延津县总工会关于转发新乡市总工会《关于转发<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和延津县总工会关于转发新乡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豫工财【2018】4号文的通知》的通知,并及时予以转发,局工会收支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三、做好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一)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
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推进。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未整改完毕的事项,紧盯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最后落到实处,同时,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日常管理与督促检查,防患于未然
坚持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精神,严格政治纪律规矩,拧紧执纪问责螺丝,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把局党组从严治党责任稳稳扛在肩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九届二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上级精神的贯彻落实,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真正做到系统上下务实廉洁高效,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几个月以来,我局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整改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团结和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拉高标杆,自我加压,持续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巡察与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面促进我县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五个新延津”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373-7697080;
邮寄地址:延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
邮编:453200(信封上请注明“对延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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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