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乡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延津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延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jxmsmp.com 2018-06-22 18:12[field:pubdate function='strftime("%Y-%m-%d %H:%M:%S",@me)'/] 【字体:

    根据市委、县委部署,2017年11月17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延津分组对榆林乡进行了常规巡察,2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延津分组向榆林乡反馈了巡察意见。榆林乡接到整改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紧紧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延津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2018年重点工作,科学统筹,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统一安排,分工落实,确保整改事项逐条落实到位。通过整改,完善了11项工作(会议)制度;6个方面17个整改问题和梳理出的61项整改任务全部整改到位,交办的25件信访事项全部办结。通过问题整改的深入开展,使全乡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现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领导重视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延津分组反馈意见代表了市委、县委对榆林乡工作的要求,榆林乡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把整改落实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乡党委成立市委第一巡察组延津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李云鹏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靳新东兼任。制定了《榆林乡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延津分组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榆发〔2018〕12号)。2月份以来,共召开党委会议6次、乡村党员干部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明确职责,统筹推进。乡党委书记作为全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整改落实工作负主体责任;乡党政办、纪委、财政所、民政所、信访办、计生办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问题整改事项。各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时间进度及时安排,推进落实;乡纪委聚焦主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一是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一时整改不了的,限时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长效机制,跟踪问效,一抓到底。二是加大督导力度。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效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担当意识不强,群众工作本领不足

1.      针对“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了《榆林乡党委议事规则》,落实党委领导、民主决策的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分解任务,明内容,严程序,定期督导落实,促进党建工作整体提升;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议,定期召开党建专题会,研究部署党建等重点工作;规范了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规范记好党委会议与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记录;严格规范会议决策程序,落实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完善、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榆林乡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开展一次学习,切实加强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乡党委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作用,深入开展三评活动、星级党支部书记评定活动,对被评选出的五星级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在全乡进行宣传,对评选出的一星级党支部书记,明确包村领导指导帮带,促其晋位升级;强化村干部绩效考核,落实结果运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2.      针对“榆林精神病医院历史遗留问题担当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主管工业的副乡长窦玉峰同志与原榆林精神病院负责人张某某进行约谈,要求其履行协议,补交租赁费。榆林精神病院出具了租赁协议和补充协议,该院负担了郭某某(退休职工,无人事编制)的退休金发放,从租赁费中扣除。但退休金发放额远大于应交的承包费,所以榆林精神病院未上交租赁费。建议由乡纪委进行深入调查。

3.      针对“化解群众信访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健全“三级联动”机制,落实案件“四包一”举措,明确包案领导是化解信访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信访例会制度,每月召开2次以上信访联席例会,专题研究解决信访问题;包村领导对分包村的重要信访事项,做到亲自接待、亲自协调、亲自研究解决,确保把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制度,每天安排一名科级干部值班接访,负责处理当天的信访事项。在接访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立即给予处理解决;对于政策法规无明显界定的问题,想办法给予解决;对于无理上访的,做好解释工作;严格落实信访排查化解工作,不断加大对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的排查、化解力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报给主管领导和信访办,落实责任人,制定限期解决措施。班子成员要带案下访,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苗头,做到稳控到位;对于长期无理缠访者,引入司法调处机制予以解决。 

(二)党建工作不扎实,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方面

 1.针对“乡直党支部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认真排查、核实,及时撤销2个非公企业党支部(企业组建党支部,无办公场所);按规定建设党员活动阵地,精神病医院、供销社党支部悬挂党支部标志,制度上墙;加强乡直党支部管理,定期对乡直党支部书记开展培训;督促指导乡直党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规章制度,强化党员学习教育,提高党员意识,每月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2.针对“部分村级党支部涣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利用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契机,配齐配强村“两委”干部。目前,全乡17个农村党支部已全部进行换届,已产生16名党支部书记;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村两委选举结束后,乡党委组织当选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提高当选干部的理论素质;落实督查工作机制。乡纪委、乡督查组对干部坐班、中心工作落实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乡范围内印发工作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问责干部6人,进行经济处罚17人,强化了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强化软弱涣散村整顿工作,明确整顿队伍和工作任务,通过整顿,实现3个党支部转化升级,提高村党支部的战斗力,党员的先进性明显提升。

 3.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深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全体班子成员除参加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外,每月定期参加乡机关党支部的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向会议主持人履行请假手续;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定期开展“主题党日”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结对帮扶、党员义工等活动,强化党员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承诺践诺等制度,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党支部利用“微信党支部”平台,定期发布、更新党建知识、工作动态,加强了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乡党委每月对各村三会一课记录本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阅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限时整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抓的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方面

1.针对“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党委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找准职责定位,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细化责任分工,抓好责任落实,既要干好工作,又要管好、带好队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了《榆林乡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每月召开一次班子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乡村干部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坚持廉政谈话制度,每季度对二级机构负责人和村“两委”主要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做到常谈话、常提醒。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乡党委组织村两委主要干部到县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受教育1次,召开廉政教育会议5次,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宗旨意识。

2.关于“乡纪委监督责任虚化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纪检人员力量配备,明确5人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乡纪委聚焦主业主责,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目前已约谈6人;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党政班子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隐身变异方面

1.      针对“无公函招待,违规公款消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组织开展公务接待问题专项清查,成立了公务灶工作领导组和公务灶工作监督组,建立健全了榆林乡公务接待及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明确责任,严格按制度办事。

2.      针对“隐匿列支招待费,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退缴违规列支烟款3500元;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规范津补贴、补助、加班费、信访值班补助等规定,完善了《榆林乡财务管理制度》,避免出现隐匿招待费现象。

3.      针对“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小城镇建设管理方面,仅仅将东西两个出入口进行规划设计,建成提升城镇形象的小花园,但在镇区扩容提质上未下功夫,乡中心街道商户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十分突出”问题,组织乡机关干部对中心街道商户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开展整治行动;年内落实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规划,正在进行预算评估,项目实施后,提升镇区整体形象;镇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坚持日产日清,长期保洁。各村垃圾清运实行商业化运作,每月以2万元的价格进行承包。各村保洁员每天坚持打扫街道,把垃圾集中清运到垃圾池,由承包方及时清运。

(五)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支出管理混乱方面

1.针对“虚增税收收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8)77号文件的规定,坚决杜绝虚收空转情况的发生,确保税收收入的真实性。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合理的招商引资政策,培养税源;二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确保本乡的税源应收尽收,绝不流失,足额入库。

2.针对“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按照预算拨款即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的规定办理相关业务,今后禁止向不属于预算单位拨付资金。

3.针对“日常报账审核把关不严,原始凭证记录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2014年至2017年原始凭证记录不规范的账目进行核查整改,完善相关手续;严格落实财务收支票据管理办法,严格日常报账审核,村内收支事项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包村领导在党政班子会议上汇报,经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支,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账目管理。

(六)扶贫惠农领域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项目监管缺失方面

1.      针对“滞留惠民补贴”的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国办发【2014】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乡已将沼气补助、能繁母猪补贴两项“惠农补贴”资金100650元退回延津县财政局国库。

2.      针对“危房改造项目实施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措施:危房改造项目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优先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一是对全乡危房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对排查出的危房进行统一鉴定,精准认定补助对象。严格危房改造竣工验收程序,对于验收不合格者,需整改合格后再全额拨付补助款;三是对长期无人居住的危房非改造户进行情况说明公示。目前,已排查出危房改造户57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7户,低保户14户,脱贫户3户,一般户3户,已开工8户,已竣工2户。长期无人居住危房56户,已全部上墙进行公示。

3.      针对“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大力推进扶贫政策宣传和落实,通过条幅、广播、宣传页、微信、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把扶贫政策尤其是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情况宣传到位;明确帮扶责任人到户点对点、一对一、面对面宣传;举办农民夜校对贫困户进行培训,全乡共举办21期培训班,全面宣传扶贫政策,提高贫困户政策知晓率;乡党委专门制作贫困户享受政策明白卡450张,每户贫困户享受的政策在明白卡上做到“三到位”(清晰标注到位、张贴到位、宣讲到位),使每一户对其享受政策情况一目了然、心中有数,满意认可。

三、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一)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乡党委主体责任,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乡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全乡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堵塞资金管理漏洞

建章立制,乡党委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制度11项,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堵塞漏洞。结合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92条,逐条建立防控措施,完善了内控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组织学习《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认真查找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三)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涉农惠农资金的责任主体,坚持“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使用必问效、低效必问责、违规必追究;对涉农惠农资金的政策规定、审批流程、资金分配、项目实施和考评结果等全程公开;明确乡、村两级项目资金使用监管职责,形成权责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监管有力的涉农项目资金监管体系;严格实行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全程监管,做到监管无死角、无缝隙、全覆盖;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负责任,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通过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确保涉农惠农资金使用安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373-7720734;

邮寄地址:延津县榆林乡人民政府;

邮编:453200(信封上请注明“对中共延津县榆林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yjxylxrmzf@163.com。

 

                                           中共榆林乡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