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志杰、明靖奇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延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jxmsmp.com 2016-07-11 11:03[field:pubdate function='strftime("%Y-%m-%d %H:%M:%S",@me)'/]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于志杰、明靖奇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 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县长李维山的提请,2016年7月8日经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于志杰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明靖奇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免去: 明靖奇同志的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延津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8日
关于于志杰、明靖奇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 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县长李维山的提请,2016年7月8日经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于志杰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明靖奇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免去: 明靖奇同志的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延津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