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僧固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僧固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延津县僧固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122号
2.3项目内容及要求:
2.3.1项目规模:约1584821元
2.3.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含漏项部分)
2.3.3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延津县僧固乡和谐社区、惠民社区
2.3.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和谐社区变压器
第二标段:和谐社区道路管网
第三标段:惠民社区道路管网
2.3.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3.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第一标段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叁级、承修叁级、承试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承诺书);
第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承诺书)。
3.7具有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领取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4.3招标文件500元 (包含图纸和清单),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9:3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13938755768 联系方式:18537888882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