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配套管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13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配套管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城市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配套管网项目
2.2项目地点:延津县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工期:一标段60日历天, 二标段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新长南线污水管网需顶管施工,顶管直径D800,长度990.15米。
二标段:中水回用管网采用直径DN800的球墨铸铁管材,长度2735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其它资格条件:
3.6.1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6.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3一、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3.6.4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污(中)水管网顶管业绩业绩至少2份,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具有类似市政工程管网类业绩至少1份;
3.7具有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9月 26日至 2016 年9月 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套(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 9:30 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延津县城市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母女士 联系电话:136837390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3-5299968 13233813110
8、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