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司法局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司法局的委托,现对延津县司法局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延津县司法局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
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105号
3、招标内容: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摄像机、电视机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质量:合格;
5、供货期:15日历天;
6、本项目共一个包。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 年8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原件:
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9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9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3、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延津县司法局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13700737417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03805315
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501、512
八、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