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公安局基层所队视频终端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延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jxmsmp.com 2016-10-18 09:02[field:pubdate function='strftime("%Y-%m-%d %H:%M:%S",@me)'/] 【字体:

延津县公安局基层所队视频终端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147号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延津县公安局基层所队视频终端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安局基层所队视频终端升级项目;

1.2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内容:对我局15个基层单位的视频会议终端系统进行升级,更换视频终端、摄像机、电视、调音台、话筒等设备(具体内容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5交货及完工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日内交货完工;

1.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警用设备;具有《河南省公安厅出具警用产品准许销售证明文件》。

2.3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均在有效期内);

2.4提供服务器厂家云管理操作系统及基础架构管理系统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技术支持单位授权牌。提供服务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2.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报名

本项目自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2016年10月17日— 2016年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津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695929079                  电    话:18537156876、0371-86186928

八、监督部门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