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文化艺术传媒中心项目舞台、灯光及声学装修结果公告

延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jxmsmp.com 2016-08-09 16:25[field:pubdate function='strftime("%Y-%m-%d %H:%M:%S",@me)'/] 【字体:

延津县文化艺术传媒中心项目舞台、灯光及声学装修

结果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延津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的委托,就延津县文化艺术传媒中心项目舞台、灯光及声学装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延津县文化艺术传媒中心项目舞台、灯光及声学装修

    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012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延津县文化艺术传媒中心舞台机械、灯光、音响、LED屏、座椅、活动看台的采购、施工、安装与调试、人员培训及后期服务等。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 评审结果信息:

中标候选人: 江苏时代演艺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农业开发区站北路6号C1幢2层

报价:26815880.00元

 五、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延津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13523227757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与中兴南路(站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

联系人:宋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05020 

六、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