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津县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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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

现将《延津县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5年5月11日


延津县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县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为抓手,着力强机制、促规范、建队伍、提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一、调整应急管理机构

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人员调整和变动情况,抓紧研究确定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组成,配齐应急力量,实现专人专(兼)职负责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先期组织、协调、处置的应急能力。

二、修改、调整应急预案

由于机构改革不断深化,职能发生改变,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工作重点、重心也发生转移。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在坚持快速、有效、规范的基础上,突出预案的可操作性、简便性、实用性,于5月底前完成应急预案(总体、专项)的修改、调整工作。

三、完善应急队伍建设

各乡(镇)要通过整合机关干部、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等具有相关救援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建“一队多能”的基层应急队伍;相关单位要根据自身专长,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乡(镇)、相关单位要督促指导分管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组建自救应急救援小分队,提高第一时间救援和协助救援效率。

四、全面开展风险排查

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对辖区内或分管单位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存在风险设施等进行全面的、经常性地排查,完善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督促整改、责任落实等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

五、全方位实施应急演练

根据修改、调整后的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演练方案,灵活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工作手册,确保现场处置更加快捷、有效。结合实际,每项应急预案每年桌面演练不少于2次,实战演练要3年进行一次。通过演练锻炼队伍,提高协作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同时要保存好演练影像、文字资料。

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应急培训

各乡(镇)、相关单位要结合“5·12”、“11·9”等各类公共安全管理主题宣传日,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利用农村集市、电影下乡活动等,宣传应急避险、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大众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充分利用会议、集体学习、演练等方式,分层次对应急管理干部、专职人员、基层干部、应急队伍进行相关技术知识的培训,通过交流、研讨、参观示范点,提高应急队伍整体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存、备查等工作。

七、规范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各乡(镇)、相关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值班办事工作流程,严禁发生脱岗、漏岗现象。根据自身职责分工,建立覆盖县、乡、村,延伸至各企业、各事业单位的信息员网络,利用现代通讯手段,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突发事件发生后,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应急办(值班室)报告(值班电话:7695567,传真:7699567),坚持“首报事件、续报详情”(首报可只报发生时间、地点、事件、伤亡或可能伤亡的人数四要素),坚决避免信息“倒流”。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

八、加强应急保障工作

各乡(镇)、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危险源分类、危险区域特点、突发事件规律等及时储备、更新应急物资。应急物资的储备采取自储与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个人)代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同时要全面了解分管单位或辖区内的应急产业相关企业情况,并详细登记造册,为应急物资的储备、供应、调度作准备。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工作,做到场地、标识、设施三到位,并完善人口密集场所应急疏散通道标志。

九、充实预警体系

各乡(镇)、相关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利用现代技术,进一步完善预测、预警系统;不定时组织相关方面专家和人员召开会议,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全面会商、研判、处置。同时,要建立健全相互之间通讯信息交流联络平台,确保信息沟通、预警传递高效、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