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教体局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总结

延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jxmsmp.com 2016-11-28 11:20[field:pubdate function='strftime("%Y-%m-%d %H:%M:%S",@me)'/] 【字体:

按照上级关于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县教体局紧紧围绕我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全面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全县教育系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以问责推动重点工作、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按照“严”和“实”的标准,解决好部分党员干部不会为、不想为、不敢为的问题,切实以善为、敢为、能为来树立形象,推动工作,加快发展。

一、健全组织 制定方案 有效开展工作

一是成立教育系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家保同志任组长,副书记、纪检组长牛义军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党办、纪检监察室、督导室、计财股、教育股、成教股、托幼办、师训股、招生办等股室负责同志组成,具体工作分解到相关股室,统筹部署全县教育系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是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至各中心校、县直学校和机关股室,各单位立即行动起来,严格按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三是通过专题会、座谈会等形式,对本单位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进行部署。根据工作职责,向群众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晒权力、晒职能,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根据工作职责定位,对照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全面开展述责活动,向社会承诺,向群众践诺,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做到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对于自查自纠的,视情节予以减轻处理或者免于责任追究。

五是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评议活动,并依据评议结果,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县教体局适时组织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开展综合评议活动,综合评议结果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依据。

六是问责贯穿活动始终,对于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进行问责。通过问责切实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最终效果。

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整改存在问题

针对全县教育工作中所存在和潜在的问题,在各中心校、县直学校和局机关股室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经过自查和梳理,列出详细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限时整改。

(一)存在问题

1、 “不敢为”问题。工作放不开手脚,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执行力不强问题。

2、 “不会为”问题。抓教改推动落实不够,力度不够,成效不够,课堂教学组织不到位,教育“三乱”仍存在。

3、 “不想为”问题。重点整治纪律规定不到位,落实不到位,擅离职守,迟到早退,随意脱岗。

4、开展依法办学重点监督工作。有悖“依法办学”、“依法执教”事项

(二)整改措施

  1、 强化学习,统一思想,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解决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章》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加强党性学习,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及时清洗思想上的灰尘,把群众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强化纪律,务求实效,机关股室加大督查力度,制定好相关措施,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使制度落实到位。示范带动教学改革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及时与基层加强沟通协调,把解决问题做为创新的目标。在制度建设、教职工队伍教育管理方面深入研究思考,精心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基层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探索推广,以制度建设的新成效提供保障。

3、 强化督导,重点问责,不定时督查,避免作风散漫,纪律涣散,消极怠工现象。严格按照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延津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延政办〔2016〕38号)文件要求,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力戒“为官不为”的相关讲话精神,把问责年活动与推进整体工作结合起来,严格收费公示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和责任追究,以转变作风为切入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坚决防止和纠正走过场、敷衍应付等行为。

4、建立督办整改台账,确保落实到位。组织全县教职工学习“依法执教”相关文件,由教体局纪检组牵头,局办公室、局党办、人事股、师训股、教育股等部门具体负责,加大整改力度。对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整改落实到位后,定期公布整改进展情况,对悬而不决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处理,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5、对于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进行问责,着重从日常监督管理查找原因,强化日常监管,堵塞监督漏洞,推动工作落实,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一是2016年春、秋季,采取突击检查和举报调查等方式严查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在岗、履职及教师脱岗、混岗、顶岗现象,对检查出的问题全县进行通报,限期整改,狠抓全县教育系统工作作风转变。共查处违反工作纪律案件6件,1名中心校长受到警告处分,1名原校长被记过处分,违纪教师受到严肃处理。

二是先后查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案件6起,2名园长受到记过和免职处分,3名校长受到记过和免职处分,2名校长被诫勉谈话,1名违纪教师受到严肃处理。

三是对各种违规招生和乱收费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和纠正,2名中小学校长受到责任追究,分别给予警告处分。四是对在职教师节假日有偿补课行为、乱收费、乱征订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1所民办学校被全县通报批评,清退违规费用329988余元,3名校长被严肃问责。

四是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亮剑”行动,重点对“一补”、“助学”、生均经费等国拨专项资金使用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严肃查处。成立由局纪检组、内审股、计财股、资助中心、成教股、教育股等股室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对2013--2015年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分组认真进行专项检查,按照《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学校“一补”资金的申报、评审、公示、资金发放和归档等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及时整改。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了重点查处,1所初中受到全县通报,2名问题教师作出深刻检查;1所初中校长被严肃问责,受到警告处分,追缴违规“一补”资金2910元,上缴国库。

三、建立长效机制 切实解决问题

问责不是目的,通过问责切实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力求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根据活动发现的问题,着重从日常监督管理查找原因,强化日常监管,堵塞监督漏洞,推动工作落实,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治理懒政怠政学习制度。

每周一下午集中学习。特别是要加强教育教学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业务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学习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教育教学管理明查暗访工作制度。

 切实掌握教育教学真实情况,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和保障教育教学明察暗访(以下简称“暗查”)工作顺利开展;暗查活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暗查活动开展前要认真制定严密细致的工作方案;暗查活动对象为机关股室和各级各类学校,被暗查单位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暗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阻扰或妨碍暗查活动的开展;暗查活动内容为上级关于教育系统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教育教学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情况;教职员工员对教育教学规章执行情况;群众投诉反映的热点事项和隐患查处整改情况,需要暗查的其他事项;暗查活动要坚持“四不两直”,即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对检查发现的教育环境隐患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惩处;暗查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由暗查部门督促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于短期难以整改的,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对暗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中心校、局党组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暗查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并通报被检查单位跟踪督办。

(三)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治理懒政怠政汇总报告工作制度。

汇总报告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及时、专人负责、严肃认真原则;采取定期汇报和及时上报的形式,对长期性工作,做好定期开展情况汇报,对临时性工作,要积极配合局办公室的总体安排,及时准确报送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发生责任事故或问题的,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四)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治理懒政怠政查处工作制度

针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逐一销号,确保全面纠正到位。加大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查处力度,该通报批评的,要及时通报;该给予组织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严肃查办,对违纪人姓名、单位、职务、违纪事实、处理决定等进行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政治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建设教育强县等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

二是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加大正风肃纪和查办案件力度。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要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曝光制度。通过问责,把“两个责任”真正扛稳、抓牢、做实。

三是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和县教体局《关于规范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红白事操办等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各项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坚决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对市委、县委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会议培训、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嫁娶敛财等问题严惩不贷。加强对党员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在各种协会和民办学校中兼任领导职务等情况的规范。抓住教师节、升学毕业和传统节日等关键节点,严厉查处干部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参加谢师宴、升学宴等突出问题。

四是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加大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遇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选人用人、招生录取、评奖评审等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注意抓早抓小、深入剖析案例,强化纪律审查的震慑警示和治本作用。

五是综合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1完善教育领城突出问题治理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强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在业务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的主体责任。局机关各业务股室负责人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对自己的业务要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管合力。

2、加强师德师风突出问题的治理。深入做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及严禁收受礼品礼金的“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坚持依法治教,细化师德行为规范,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弘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道德败坏、侵害学生、有偿补课、贪赃枉法的教师,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3常抓不懈治理教育乱收费。完善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深化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以及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规范行为专项治理成果。集中开展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专项治理。重拳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教师在外办班或在培训机构兼职补课、以升学为目的的集体补课等行为,坚决遏制补课乱收费蔓延势头。积极破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难题。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校、以权择校”行为,对违反规定择校乱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情况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学校校长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顽症。继续抓好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政策落实,严禁违背自愿原则强制订购教辅材料,严禁在一教一辅之外另行订购教辅资料。加强对民办教育领域内突出问题的调研和治理,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持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坚持真查严查细查,纠正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一致的规定,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于群众反映的举报问题,加强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4、加强教育民生资金监管。确保教育民生资金安全有效,惠及学生。要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中职学生资助等为重点,加强教育民生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民生资金真正惠及急需资助的困难群体。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虚报套取、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深、查透、查实,从严问责并上追一级,查处结果公开通报,让民生资金真正成为“高压线”。去年省委第五巡视组在对我县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到“财政下拨的教育专项资金,基层贪污、挪用问题突出”,对此我局已开展了专项清理整治。各中心校、县直学校一定要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的监管,形成按制度运转财务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资金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六是加强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摆在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宣传教育格局中部署和推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按照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要求,着力构建权力运行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力度,紧紧围绕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狠抓制度建设。

通过问责年活动的开展,对全教育系统工作有了极大的推动,全面提高了我县教职员工的思想认识和工作积极性,为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11月23日

延津县教体局2016年6-11月受理事项、服务对象统计汇总表.xls